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其父或母在大亚湾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七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属地管理、以学区为主”的原则,以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划片区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公平公正地执行招生程序,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时申请大亚湾区公、民办学校各1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20年秋季学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一年级计划招收5600人,民办一年级计划招收1795人,公办七年级计划招收2640人,民办七年级计划招收1382人。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20年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情况》(附件2)。
(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1.中学七年级:面向街道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
2.小学一年级:以街道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
3.部分公办小学一年级实行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根据地理位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的要求,对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1)澳头街道划分2个大学区:
澳头第一小学大学区:
(含澳头一小、澳头实验学校小学部、光亚小学、澳头一小红树林分校4所学校招生区域);
澳头中心区大学区:
(含澳头二小、育英小学、黄鱼涌小学3所学校招生区域)。
(2)西区街道划分4个大学区:
③西区第一小学大学区:
(西区一小、西区一小科创园分校、西区六小、兴汉小学、龙山小学5所学校招生区域);
④西区二小大学区:
(西区二小、道南小学、荣佳国韵配建小学(暂定名)3所学校招生区域);
⑤西区第三小学大学区:
(西区三小和荷茶小学2所学校招生区域);
⑥樟浦小学大学区:
(樟浦小学和崇德小学2所学校招生区域)。
(3)居住在上述6个大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只能申报1所所属大学区内的公办小学。
(4)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在申请人所申请的学校内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5)公办小学大学区积分入学招生办法不适用于公办学校第一批招生。
(一)公办学校
以适龄儿童少年是否为大亚湾区户籍分两批次招生。
1.第一批:大亚湾区户籍[2020年6月7日(含)前入户]及符合第一批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
录取办法:如符合条件的第一批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第一批预登记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录取:学区内户籍生-跨学区户籍生。如预登记的学区内户籍生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入户大亚湾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由区宣教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第二批: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非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入学办法(见附件1)申请学位。各学校根据录取完第一批次学生后剩余的学位数,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对象。
录取办法:如总积分相同,则根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积分项目的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如总积分相同,各项目得分也相同,则根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积分项目办理时长依次录取。
(二)民办学校
1.招生批次
第一批:本校教职员工及该校举办者的子女。
第二批: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
第三批:大亚湾区户籍、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大亚湾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顺序依次招生,采取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
(1)如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给予全数录取。
(2)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某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该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
3.结果公示及报名注册
电脑随机摇号工作结束后,区宣教局和各民办学校公布摇号录取结果,并明确缴费注册时间,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入读资格处理。
(一)公办学校
第一批:家长通过手机微信关注“惠上学”公众号,于6月3日早上8:00至7日下午18:00期间进入“大亚湾区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第一批网上报名系统”预登记申请学位。以下情况的学位预登记申请者需携带相关资料于6月3日至7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17:30)到意向就读学校现场申请:①跨学区;②其父或母在大亚湾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港澳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③网上预登记申请学位不成功的。
符合第一批预登记学位申请条件,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报名。剩余学位将统一对外公布用于第二批积分入学招收在我区居住的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家长于6月21日至23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孩子所申请就读的学校现场报名。
说明:报名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建议家长错峰前往学校报名。前往报名需提供粤康码,并佩戴口罩。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实行“现场网上申报”方式报名。家长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现场网上申报学位。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如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给予全数录取。
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某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该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摇号方案另行通知。
2.招收生源规定
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大亚湾区生源入读,大亚湾区生源报名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方可招收区外生源。北京师范大学大亚湾实验学校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入读,小区业主生源报名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方可招收其它生源。
随迁子女生源地的界定,以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等其中一项有效信息为依据。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民营企业、新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我区支援湖北抗新冠肺炎医疗队队员或工作在一线的医务防疫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欲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由政策性照顾对象父或母所在单位于6月3日-7日(早上8:30-12:00,下午2:00-17:30)将有关证件及资料交到区管委会D604办公室。核实后由区宣教局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一)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1所公办学校和1所民办学校学位(可同时申请1所公办学校和1所民办学校学位),同时申报2所及以上公办学校或同时申报2所及以上民办学校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大亚湾第一中学(位于澳头洗马湖路18号)是全寄宿制学校。该校今年招收的330名七年级新生将实行全寄宿封闭式管理,并将于明年9月统一搬迁至大亚湾第四中学(暂定名)(位于西区龙山八路)就读。不愿意全寄宿者,请不要填报。
(三)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明(小一新生)到学校注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学位。
荣佳国韵小区配建小学(暂定名)招生点设在西区道南小学,龙光城配建第三小学(暂定名)招生点设在华中师大附属惠州大亚湾第二小学。各学校均已开设招生咨询电话,同时宣教局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5562152(公办招生咨询)、5568162(民办招生咨询)、5562168(投诉监督)。
为更好地解决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招生管理,根据惠州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和《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外来务工人员6-18周岁的随迁子女,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大亚湾区生活。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为非大亚湾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以及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执行。
第三条 符合申请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亚湾区居住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具体学区范围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积分制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第四条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含)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已在大亚湾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读至小学毕业;小学毕业后入读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
第五条 本办法以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大亚湾居住年限、参保年限、投资经营情况、购房情况、志愿服务、政府嘉奖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主要依据。共有五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四项为基本积分项目;第五项为奖励加分项目(具体积分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
第六条 具体操作流程和实施时间以公告为准,届时在大亚湾区门户网站、大亚湾区宣教局网站或学校(幼儿园)公布。
第七条 本办法由大亚湾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序号 | 项目 | 条件和标准 | 积分 |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1 | 大亚湾区居住证 (非惠州市户籍的申请人,此项为必备条件) | 近5年内办理的大亚湾居住证,按0.5分/月计分。 | 最高30分 | 第①类:父或母为大亚湾区户籍,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该项积分得30分; 第②类:区外市内户籍除提供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社保、营业执照(三选一); 第③类:惠州市外户籍提供申请人居住证。 |
2 | 社会保险 | 近5年内在大亚湾缴纳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的,按1分/月计分。 | 最高60分 | 在大亚湾区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提供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该项积分不与第3项同时积分。 |
3 | 营业执照 | 近5年内个体户或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按0.5分/月计分。 | 最高30分 | 提供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及信用代码。该项积分不与第2项同时积分。 |
4 | 住房保障 | 在大亚湾区自有产权房,且在产权房所在学区(或大学区)申请入读的,得30分。 | 最高30分 | 提供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
5 | 奖励加分 | (1)近5年内,参加大亚湾区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每满50小时得2分,每年最高可加10分。 | 最高10分 | 提供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区文明办开具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
(2)近5年内,在大亚湾区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区公安部门表彰的,或获得“惠州好人”荣誉的,或获得“百佳工人荣誉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15分 | 提供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相关荣誉证书。 | ||
(3)近5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1万元得2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不予计分。 | 最高10分 | 提供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纳税编码。 |
说明:
1.第2和第3项积分项目不可同时积分。
2.积分只可选父或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房产可积分)。
3.中小学教职工及责任督学子女,可到教职工或责任督学所在学校上学。
4.近5年内是指2015年6月至2020年5月。
5.所有积分材料必须是大亚湾区内的方可有效积分。
惠房站 > 惠州楼盘 > 大亚湾楼盘 > 金地天润自在城楼盘资讯
金地天润自在城相关资讯频道,提供金地天润自在城楼盘详情,地址,开发商,金地天润自在城售楼处电话,发展商物业公司,绿化率,商场,超市,周边配套,学校,开盘交房时间,户型图,实景图,样板房装修效果图,惠州房价,大亚湾房价,规划发展前景,金地天润自在城最新房价格,医院,银行,地铁规划,周边交通等楼盘最新信息,大亚湾学区划分,积分入学政策,惠州 大亚湾热门楼盘排行榜,惠州楼盘排名前十,金地天润自在城怎么样,值不值得投资, 惠房站全面提供参考信息。